《铜陵市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基本运转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印发
来源:铜陵日报
2026-09-05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基本运转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期,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审计局等部门,修订印发了《铜陵市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基本运转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明确保障标准,压实相关责任。该《办法》明确,专项经费列入市、县(区)财政预算;经费使用遵循“县区为主、适当补助、统筹规划、民主决策、公开透明、注重绩效”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细化支出范围,严守使用红线。该《办法》规定,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基层组织基本运转等八个方面支出,强调其中用于服务群众支出不得低于50%。同时明确“五个不得”和负面清单,强化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精准性,为基层组织高效开展工作、精准服务群众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资金支撑。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该《办法》要求,专项经费由县区统筹监管、城市社区和乡镇(办)负责管理、村(社区)按规定具体使用,落实村级“三资委托代理”制度,专账核算。使用情况纳入社区和村财务公开范围,每季度张榜公示,接受村监督委员会和居民群众监督。县区财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市级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

严肃追责问责,提升使用绩效。该《办法》将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列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侵占专项经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督促基层组织严格依规使用经费,切实推动专项经费发挥最大效能,真正把资金用在服务基层发展、保障群众需求的刀刃上。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牵头抓好《办法》贯彻落实,督促各县区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备,持续加强资金下达、使用和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切实发挥专项经费在保障基层运转、服务群众需求、提升治理效能方面的作用。

责任编辑:

唐文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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