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来源:人民日报
2026-05-09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修订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条例》提出了细化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落实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道德化营商环境。《条例》共8章77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要求行政复议机关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明确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工作职责,强化对履职保障。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支持和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开展制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承载示威。

  二是细化申请复议规定。细化申请可以行政复议的具体行为。对如何确定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作出细化规定。细化行政机关未履行司法职责的复议期限申请,明确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适用行政复议相关的具体行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行政复议行为等特殊行政复议行为,作出细化规定。

  三是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制度。细化被申请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程序。规定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和履职要求。明确提出级别听证的具体案件和程序,增加听证制度,完善调查取证方式。细化规范性文件附审查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

  四是强化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政府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度。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性文件实施中存在普遍性问题,可以制定行政复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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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文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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