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政绩不必“唱高调”
来源:王怡然
2026-03-19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作出系统部署,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校准政绩取向、夯实履职根基。为民政绩不是喊出来、秀出来、包装出来的“高调”,而是干出来、做出来、落实出来的实绩。政绩观直接反映干部的价值追求,是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思想先导。党员干部要把正确政绩观刻进骨子里、融入血脉中、落到行动上,以务实姿态、为民初心、长久定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高质量发展与民生改善注入持久动力。

工作能不能落地,关键看有没有把实效摆在最前面。现实工作中,一些干部把留痕存档、材料上报当作完成任务,忽视群众真实感受与实际获得感;一些干部把速度、规模、场面当作首要目标,缺少对长远效益、群众需求、发展质量的系统考量。这些做法看似工作推进迅速、场面热闹有序,实则与群众期盼不相契合。这类“重唱功、轻做功”的表现,根源在于党性修养锤炼不够扎实,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树得不牢固,没有真正把群众利益、发展大局放在核心位置。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首要任务就是引导党员干部破除虚功思维、摒弃表面追求,把“实”字贯穿工作全过程。党员干部要主动跳出材料堆砌、痕迹管理的惯性思维,把群众需要不需要、工作管用不管用作为衡量工作的基本标尺,把政策落地、问题解决、民生改善作为检验成效的核心依据。谋划工作立足实际、贴合需求,推进工作紧盯末端、务求实效,让每一项部署都朝着“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聚焦发力。

真正的为民政绩,藏在基础设施完善、道路日常维护、困难群体帮扶、矛盾纠纷化解等具体工作中。这些事项没有轰轰烈烈的“高调”,却直接关系群众生活品质,直接影响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评价。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把群众关心的小事当作大事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作要紧事抓,不回避细小矛盾,不轻视具体需求,不敷衍日常服务。要把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向民生倾斜、向末梢覆盖,把政策资源、工作精力更多投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领域,让民生保障更有温度、便民服务更有质感、基层治理更有效能。政绩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党员干部要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群众期待,以点点滴滴的改善积累民生福祉,让政绩在群众认可中站稳脚跟、彰显价值。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贯穿干事创业全过程的长期要求,需要持续用力、常态推进。少数干部存在临时心态、短期思维,满足于表面整改、临时应对,容易出现问题反弹、工作回潮。党员干部要把当下整改与长效建设结合起来,既要快速解决政绩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深入梳理制度机制短板,对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内容及时调整完善,推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等制度更加科学务实。要保持钉钉子精神,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把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工作持续往前推进。要把开门教育贯穿始终,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群众评判,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导向,把民生需求作为行动遵循。正确政绩观的养成,离不开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更离不开制度约束、常态推进,党员干部要把正确政绩观转化为日常习惯与行动自觉,以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姿态,为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复兴伟业筑牢思想根基与作风保障。(作者单位: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汪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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